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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数据标准体系
制定数据资源定价标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等方面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该指南指出:
“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其中:“数据资源定价标准主要规范数据资源价值度量的技术要求、评价要求等。包括数据资源评价模型、定价方法、成本核算、价格监测等标准”。
(来源:摘自《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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