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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增补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名册工作
2026年4月8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增补鉴定、评估专业机构名册的公告。
公告提出:“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业机构管理机制,提升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质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注册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我院将开展增补鉴定、评估机构名册工作”。
公告规定:申请入册的专业机构,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资质。其中价格鉴证、机动车鉴定机构应具备国家或省级以上价格协会颁发的价格机构资质证明或备案证明。
(来源:摘自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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