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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价格协会制订和实施
《价格诚信单位评价通则 》团体标准
北京市价格协会《价格诚信单位评价通则》团体标准(以下简称价格诚信团标)于2022年11月28日发布实施。标准规定了价格诚信单位的基本要求、参评条件、管理与社会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评定等级划分及评定程序等内容。
北京优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为首个酒类服务商价格诚信团标试点单位。2023年2月26日下午,价格诚信团标试点单位签约仪式在优悠酒庄举行。签约仪式由北京市价格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主任委员王涛主持。协会标委会委员孟延春、刘胜岭参加仪式。优悠酒庄总经理陈淑韦、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王均等嘉宾出席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王涛简要介绍了价格诚信团标的基本情况,明确了试点单位的义务和相关要求,王涛强调,价格诚信团标是协会首个关于价格诚信评价的团体标准,是由消费者作为评价主体的评价体系,是用市场化的方式优化市场价格行为,努力为促进市场主体价格诚信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参加试点活动对于参与企业提高品牌美誉度、影响力也会有积极意义。
王均在致辞中表示,通过今天的活动深刻地认识到价格诚信团标的实际意义和市场价值,该团标应用场景很广阔,在很多细分领域还可以再出台细则,以提高针对性和可行性。试点工作也是团体标准贯标的重要内容和方式,希望试点工作举得成功。
仪式后,参会嘉宾就价格诚信建设进行了深入研讨。
(来源:北京市价格协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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