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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解读
作者:中国价格协会 发布时间:2024-11-11

关于《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解读


 为预防和制止经营者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必要性

 (一)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迫切需要。当前,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践覆盖无线通信、音视频、物联网等众多领域,许可主体趋向多元,许可模式日益复杂,在正常商业行为和反竞争行为之间存在模糊地带,增加了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可预期性,也为反垄断监管执法带来挑战。《指引》明确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有关制度规则,加强信息披露、许可承诺、善意谈判等行为指引和高风险行为预防,有利于为广大经营者提供清晰明确的行为遵循,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产业创新发展动力。

 (二)细化反垄断制度规则的内在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规制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起草制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指引》聚焦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对反垄断执法制度规则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增强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反垄断监管执法的稳定性和透明度,规范和引导行业公平竞争,形成鼓励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

 (三)顺应全球治理趋势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公平竞争问题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各国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指引》有利于主动顺应国际治理趋势和产业发展大势,推动健全我国标准必要专利治理体系,及时、准确、充分释放我国政府统筹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导向,推动打造统一规范有序、鼓励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更好参与全球公平竞争治理,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

 《指引》共六章二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总则(1-5条)。明确《指引》的目的和依据,界定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概念,提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行为分析原则以及相关市场界定思路,建立事前事中监管规则。

 (二)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信息披露、许可承诺和善意谈判(6-8条)。从市场公平竞争以及反垄断监管执法角度,对经营者提出信息披露等合规要求,并明确上述合规要求的定位及与认定垄断行为之间的关系。

 (三)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9-11条)。规定标准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垄断协议、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联营及其他垄断协议等情形。

 (四)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12-18条)。规定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法和考虑因素,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典型类型及认定因素。

 (五)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经营者集中(19-20条)。规定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情形及审查规定,并明确认定和考虑因素。

 (六)附则(21-22条)。对《指引》的效力及解释等作出规定。

(来源:摘自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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