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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国家考试圆满结束
作者:中国价格协会 发布时间:2020-05-10

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国家考试圆满结束




       9月16-17日,国家人社部、发改委组织的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在各地举行。价格鉴证师考务工作转入评判和确认合格的后续程序,预计全部工作***终在11月底前结束。

       价格鉴证师是在价格改革放权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发展起来的。1999-2016年,在人社部与国家发改委共同设立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行政核准制度期间,经全国考试,共有14700多名人员取得注册价格鉴证师职业资。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实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的认定” (双认定)管理制度,有近3000个价格评估机构分别获得甲乙丙级评估机构资质。

       价格鉴证师主要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及纪检监察案件中涉及的财物、资产、权益价格鉴定,价格鉴证师不隶属任何切身利益部门或者行业,具有完全的公平、公正和综合价格评判能力。全国的价格鉴证师及其价格评估鉴证机构每年受理的价格评估鉴证事项高时达300万件,案值达2500多亿元。由于价格鉴证评估机构一直主要从事刑事、民事、行政、纪检案件,价格纠纷调解等高难度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价格鉴证师是价格专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3月6日,按照国务院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达《关于做好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564号),取消了价格鉴证师行政核准管理制度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的认定管理制度(双认定)。《通知》同时要求:“要认真研究加强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促进有序竞争,推动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2017年,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组织了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收尾考试,为价格鉴证师实行国家考试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的发展要求和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规定以及协会商会改革的趋势,国家发改委已经将价格专业人员人员、价格鉴证师的相关工作明文移交给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师作为价格专业人员,将按照人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的要求,纳入价格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评价认定范围,具体工作将由中国价格协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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